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

三星敗訴 判賠蘋果10.5億美元


上週五,蘋果(Apple)在對韓國三星(Samsung)的專利訴訟案中,取得了顯著但並不完全的勝利。蘋果獲得了10.49億美元損害賠償,加上一紙載明三星多次「故意」(willful)侵權的判決書。這個懲罰性賠償的金額,是當前懲罰賠償記錄的三倍之多。

蘋果要求的賠償金額是27.1億美元,該公司還表示,如果發現任何侵權行為,預計至少可獲得5億美元的賠償。

在審判過程中,九人陪審團發現了許多三星手機均違反了蘋果的二項設計和三項實用專利。然而,陪審團也裁定,三星的平板電腦並未侵犯蘋果的 iPad 外觀設計專利。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蘋果很可能會考慮和其他同樣進行專利訴訟的 Android 智慧手機製造商進行私下談判。

本案將於9月20日宣判,屆時將可確定是否設置禁止在美國銷售被侵權產品的禁止令。這些產品包括12款三星的 Galaxy S 和 S II 等型號的智慧手機。

三星表示將提出上訴,並聲稱該判決將導致“市場上的產品選擇更少、抑制創新,而且可能拉高產品價格。

”這項裁決證實本案中至少有四個蘋果專利遭到侵犯,唯一的例外是 iPad 的外觀設計專利。陪審團還裁定,三星侵犯了原始版iPhone和3GS iPhone的已註冊╱未註冊「外觀和感覺」。不過,陪審團對於蘋果爭論的 iPad 的「外觀和感覺」也遭到侵權一事並不買賬。

蘋果並未侵犯三星所指控的五項實用新型專利,包括兩項三星的3G手機標準專利在內。然而,陪審團也裁決,蘋果未能證實該專利的無效性、或證實三星打破了合作協議,或是證明這家韓國公司的專利及其授權行為違反了反托拉斯法。

蘋果和三星都努力證明對方專利的無效性,他們找來了許多技術方面的專家作證,包括各領域的尖端學者在內。但最終,陪審團認為,所有的專利都是有效的。


原文來自:http://www.eettaiw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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