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並非天生,而是被造出來,所謂偶像不過是戴著一個五顏六色的面具在人前風光無限的普通人。只不過在互聯網時代之前,偶像被廠牌推出,而如今,偶像更像是反偶像潮流的產物。
Gangnam Style在YouTube上的播放量已經超過4億次,以風捲殘雲的姿態創造一個又一個的記錄,無獨有偶,2004年因為在《美國偶像》(American Idol)的一首She Bangs而一鳴驚人的華裔青年孔慶翔走紅全美,之後還迅速推出了自己的第一張專輯Inspiration,大賣近20萬張,還奪得過Billboard總榜的第34名,風頭一時無兩。
上天就是如此公平,給了JustinBieber一副皮囊讓他獲得花癡少女和腦殘粉的追捧,同樣也給了孔慶翔和PSY一群忠實的反偶像擁躉讓他們品嘗走紅的滋味。
人們吃慣了山珍海味之後總是會不自覺地對各種平常不起眼的野菜感興趣,與此相同的道理,見慣了各種被包裝得在聚光燈下鮮亮得一塌糊塗的偶像,觀眾也想換換口味見識一下新的角色。
儘管早在互聯網產生之前就已經產生,但是只有在互聯網時代,反偶像潮流才發展到今天這樣的地步。
互聯網具有無限的開放和透明特性,新的社交媒體和社會化平臺的繁榮使得傳統意義上的偶像就像傳說中穿新衣的皇帝一般。他們的任何細節和瑕疵都在觀眾的關注和審視之下被無限放大,那些偶像身上的神話早已經被無處不在的攝像頭、監視器以及移動智慧設備破壞殆盡。
對觀眾來說,那些曾經高高在上的偶像的神秘光環正慢慢褪去,比起那些被操縱操縱的偶像傀儡,觀眾當然對由自己親手創造的偶像更加喜聞樂見。
在反偶像潮流的驚濤駭浪中,曾經被人人頂禮膜拜的神像被傾覆,而人們寧願選擇一個簡陋甚至破爛的新神作為崇拜的物件。
借助YouTube、Facebook、Twitter等新的傳播手段和平臺,觀眾需要做的只不過是“轉發”、“喜歡”就能有機會參與到製造偶像的過程中去。
這是一種既簡單又便捷的滿足快感的方式,互聯網帶來的便利使得普通使用者掌握了製造偶像的機會和權力。Facebook擁有10億用戶,Twitter的用戶達到前者的一半,每月有超過8億用戶訪問YouTube,這樣大的基數帶來的是出乎想像的傳播速度和影響力。
只要能迎合——不管是刻意還是無意——觀眾的反偶像傾向,那麼就會在短時間內獲得以往難以想像的傳播力度和密度,各種社會化行銷和傳播手段更是對此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反偶像潮流就像一股狂潮,無意識的線民紛紛成為背後不自覺的推手。
然而,互聯網世界裡的觀眾是極其殘酷而冷血的,他們並不一定會對這樣的偶像有多少的感情,他們心底盼望的就是看到這樣的偶像出醜,他們一心將這樣的偶像捧得越高,最後等著看他們摔得越狠,在尋找到新的興趣點和偶像之後,他們又會迅速地喜新厭舊,投身到新一輪的造神運動中去。
所以,在互聯網時代我們看到反偶像明星在外形上往往不僅和普通人沒有多少差異,甚至常常還沒有普通人的水準高,他們的作品往往沒有多大的價值卻總能在短期內爆紅並獲得大家的追捧。
在現代互聯網傳媒的推動下,這些偶像早流行的同時,不僅受著大家的嘲笑,也從來沒有得到大家的尊重和認可。反偶像潮流製造的偶像熱度永遠只有三分鐘,支持潮起潮落往往就在倏忽之間。
在YouTube上播放次數最多的Justin Bieber的Baby的觀看次數超過7.8億次,在收穫了135萬“頂”的同時還得到了驚世駭俗的300多萬個“踩”。孔慶翔在推出三張專輯之後就迅速銷聲匿跡如今在美國找到一份正常職業謀生,而如今Gangnam Style在美國國內也開始逐漸降溫。
在這個互聯網大行其道的時代,觀眾可以輕鬆地炮製偶像,同樣也能更加幸災樂禍地拋棄、毀滅它,所有人都樂此不疲地重複著這樣殘忍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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